达到年龄标准的老年人可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登记备案,根据威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长寿补贴、高龄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威老办发〔2018〕6号)文件要求,威海市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80至89周岁每人每年100元,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4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长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高龄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分别于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发放完毕;长寿补贴按月发放。所有补贴均采取通过金融机构社会化发放,不直接发放现金,每位老年人需提供所在街道指定的银行卡,高龄津贴属于专项补贴,每年及时申请统计,逾期不予补发(例如80岁时未及时去申请,81岁去申请,只能领取本年度的,对于80岁该享受的补贴不予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