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的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独生子女的父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属于无业或灵活就业的人员,可于60周岁的当年4—5月份到户籍所在地村(居)申报。确认条件是:具有威海市户籍,年满60周岁,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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