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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是谁?

时间:2022/12/23 10:29:04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山东省消防条例》区分了三种情形,对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了详细规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的,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实践中,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的情况时有发生,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物业时,应对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场地等进行查验。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明确由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并确定管理组织或者人员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和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且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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