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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场主体申报2021年年度报告的热点问题解答

时间:2022/02/28 10:54:39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1.问:我开的是卖菜的小门市,用不用年报?

答:凡2021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2.怎么报年报?

年报方式有:

(1)电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http://sd.gsxt.gov.cn/index.html)报送年报;

(2)关注微信公众号“环翠市场监管”,通过“年报专区—年报入口”报送年报;

(3)个体工商户除自行通过以上方式填报外,也可以到所在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通过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在海关注册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3.未按时上报年报对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有何影响?

未按时上报年报为失信行为,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经营异常状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市场主体将在市场准入、银行贷款、投融资、国有土地出让、企业上市、招投标、政府采购、从业任职资格、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被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4.年报收费吗?

年报公示是市场主体应尽的义务,市场主体报送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经营者提高警惕,擦亮眼睛,切勿轻信不明来源的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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