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威海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申请低保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城市953元/月,农村745元/月),或申请之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若符合条件,可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子女赡养费需计入个人收入。
如果您想让更多人的读到此文,也可以点击上方的分享。如果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