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
(一)环翠区行政区域内的居民企业,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均可申请高企认定。
(二)2019年认定的高企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后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申报时间:
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2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第三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
三、申报流程:
(一)有申报意向的企业,填报2022年度环翠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目标调查表即时向我局报备。
(二)企业于各批次受理截止时间内向我局提供纸质初稿,我局结合实地走访情况进行审核。为方便审核,初稿简装无需签字盖章,建议有封面、总目录、页码及章节隔页,初稿审核完成后返回企业。
(三)企业根据区审核意见修改申报材料,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上传并提交。
(四)市科技局组织集中审核,存在问题的企业材料由系统退回,企业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定稿后重新提交,并从系统中导出带水印的申报材料及附件,形成PDF电子版材料,并按规定命名(后续根据市局要求另行通知)后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科存档。
(五)企业通过高企认定名单公示后,将正本纸质材料胶装至区科技局高新科,区科技局集中报送至市科技局存档备查。胶装要求及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六)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企业申报批次自动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