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分为两种情况,即长期异地居住和临时外出就医。
(1)长期异地居住
参保职工及居民因工作、生活需要在统筹地区以外长期居住6个月以上的,按照规定办理异地居住备案手续,备案实行承诺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保人员备案后,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及门诊慢性病费用,按照在我市同级别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报销比例予以报销。
长期异地居住备案: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威海医保”小程序,实名认证后,点击“异地备案”—在线办理—勾选“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按系统提示完成操作。
(2)临时外出就医
参保人员因突发急危病症异地就医、转诊转院和自行到我市行政区域外住院治疗等情形,统称为临时外出就医。临时外出就医无需提供转诊转院和急诊证明等材料,属于省内跨市就医的,可以直接到异地医院就医,不需办理备案联网手续,出院时直接在医院联网结算;属于跨省就医的,需向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办理联网结算手续。参保人员临时外出就医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比例统一为10%,剩余部分按照在我市同级别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备案: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威海医保”小程序,实名认证后,点击“异地备案”—在线办理—勾选“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按系统提示完成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