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在环翠区居住半年以上(含预期居住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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