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经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办理流程 (一)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申请人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或到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综合窗口、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人社服务窗口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二)申请资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可使用电子社保卡); 2.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户口簿,外地户籍人员提供我市的《居住证》; 3.零就业家庭成员中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生的需提供《学生证》,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下的需同时提供多个户口簿;低保家庭困难人员需提供《山东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丧偶或离异证明;残疾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是否收费 不收费 (四)办理时间 全年受理